微问答03期:高邮车震视频是否可以作“抓奸”证据一清二楚不遮不挡的视频?
咨询:高邮车震视频是否可以作“抓奸”证据?
#高邮车震门#吴律师好一清二楚不遮不挡的视频!不知道您有没有关注近期刷爆朋友圈的“高邮车震门”没有?一清二楚不遮不挡的视频我在老公的车上发现有私处毛发,一清二楚不遮不挡的视频我怀疑他和别的女人在车上车震!所以,我想问问您,像高邮车震门这样的视频是否可以属于合法有效的“抓奸”证据?
Q&A
答:这么劲爆的消息,笔者的朋友圈居然没有“高邮车震门”的任何消息,笔者该检讨一下了。不过,你咨询的问题比较有意思,具有典型意义。为了回答你的问题,笔者特意搜索了下关于“高邮车震门”的报道。(只找到图,没有视频,网友不要诅咒)以下是《现代快报》9月15日报道:
“9月11日有这样两段视频被冠以“高邮车震门”等字样在网站及微信朋友圈疯传。视频中,一对男女在一辆停放在路边的黑色轿车中玩“车震”。由于视频未做特殊处理,画面中当事男女的体貌特征依稀可辨,车牌号也看得一清二楚。随后,当事男子身份信息遭网友人肉,男子被指是扬州高邮市一企业工作人员。9月12日,视频当事男子现身并表示,自己已经结婚,一起“车震”的女子并非妻子,而是一名和他保持多年关系的情人。这名男子介绍说,视频被传上网后,对其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家庭濒临破裂。为此,他表示将向法院起诉视频上传者。”
笔者在以往的“抓奸”攻略中反复强调,根据公共场所无隐私的原则,“车震”、“野战”视频一般属于合法有效的“抓奸”证据。只有在少数情况下会被认定无效,如采用法律禁止使用的“窃照专用器材”或请私家侦探长期跟踪偷拍或其它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
在这个事件中,男猪脚在公共场所车震视频,本来就是作死的节奏。视频在网络疯传后,扬言起诉上传者,俨然是下地狱的节奏了。笔者很想知道这位男猪哪来的勇气和底气起诉上传者。
侵犯隐私权么?首先,基本可以排除是跟踪偷拍的。因为据网友分析,根据拍摄角度及视频情况可以判断,这段视频是从电脑上翻拍的,而原始视频极有可能是一段监控录像。所以,没有涉及窃取个人行踪。其次,在公共场所车震的行为本身不构成隐私。并非所有的性行为都是隐私,这是需要一定条件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希望他人知道,在客观上积极采取保密措施。然而,事件的主角们尽管在主观上不希望他人知道,但是他们知道在公共场所车震极有可能被他人发现或拍摄。这也是车震所带来的刺激。然而,他们为了追求这种刺激,将自己的性交行为暴露在公共场所,对被他人发现或拍摄的结果持有放任的态度。这就导致附近的监控和路过的行人,均可以发现这一车震的行为。因此,车震行为已经成为公共信息的一部分了。最后,如果在公共场所的车震行为属于公共信息的一部分,那么单纯将车震视频上传网络并不会侵犯隐私。只有那些人肉他们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的人才是侵犯个人隐私。但这已经不重要,与视频是否可以当“抓奸”证据无关。
侵犯肖像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侵犯肖像权的前提是以营利为目的。这个事件的传播者根本不是为了营利,谈何侵犯肖像权呢?
如果事件的男猪脚恼羞成怒,要将传播者告到法庭,不仅自取其辱,更是给了媒体更多的报道空间,对自己和家庭带来更多的伤害。此时,他应该去好好反思下自己错误,好好想办法维护好自己的家庭,而不是冲昏头脑去找上传者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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